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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說,什麼時候人可以連自尊都不要

那我想,大概就是那愛人愛到無法自拔吧

至於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,往下看就會明白了

 

上一年的十二月,我終於忍不住內心的掙扎而打電話給了前男友

那時候的我們因為共同的朋友失戀,所有又開始了有那麼點的交集

不交集還好,一旦連絡接觸了,也只是會讓我的想念更顯得明顯罷了

 

我終於還是決定鼓起了勇氣,撥了通電話給他

電話另一頭傳來的是那再熟悉不過的語氣,沒有太大的情緒

一開始我也只是試探性的問著對方這段時間的近況和是否有新對象

他也只是單純的回答著,沒有想得太多,也禮貌的回問我說:那你呢

我便回答:沒有,因為我還是愛著你 ..  緊接而來的就是沉默

 

然後我開始不停的抱著電話說著這些日子來我的失眠我的想念

我甚至開始拜託對方:能不能再愛我幾天,甚至是一天 ?

我忘了到底是我的眼淚先掉下來,還是你的那句話先說出口

你說著:都過去了,回不來了,你別這樣,別讓我感到為難

 

然後我便又故作堅強的說著:我知道了,我累了,你也早點睡吧

之後趁著我的眼淚還沒崩提前,趕緊的說了幾句,便匆匆的掛了電話

 

我回到了房間,不管三七二十一,我抱著枕頭大哭

妹妹到了房間來問候我說:姐姐你怎嚜了,怎嚜哭成這樣

而我也只能看著妹妹,因為哽咽而說不出半句話來

 

現在時間很快的,半年又過去了

突然想起了這件事情,自己都絕得那時好卑微

也絕得那時候怎麼能這麼不理智呢?

 

如果,時間再後退,我相信我不會再這樣,任自己把自尊放地板踩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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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*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